朋友的事,差不多完成了,難得清靜,是時候計划一下欠自己的事了。
當你想要一樣東西想得要命,而心里又清楚得很是不可能有擁有的一天---但老天爺偏偏讓你擁用了,那會是何等的激動啊!激動之余,同時也在懷疑,在擔驚受怕,怕它只是曇花一現,偶現即逝。過分渴望一樣東西并不盡是享受。
今天做的事全不在自己能力范圍內,十分吃力,面對無能為力的事,特別不開心。不開心就不說話,博客就不更新。自我發覺很難開心,也沒什么事值得開心。就算開心,最多像一個吸毒者撿到一支香煙的滋味。是快樂野心本來就大呢!還是那天過于匆忙到人間報到而忘了帶快樂細胞!人到底是在努力找快樂,還是在努力找痛苦?想應該全在快樂地痛苦著,或許全在痛苦地快樂著。



